一、 教练员应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公司有关驾驶员培训工作的方针、政策、法规,端正教学思想,提高培训质量,把培训合格的驾驶人员作为公司的中心任务。
二、 教练员应认真学习专业知识,努力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,吃透教学大纲的精神,按大纲要求把握重点、难点、耐心讲解、正确示范,文明施教。
三、 教练员应严格按照教学计划的要求,组织教学,对重点教学内容和难度较大的训练科目应统一要求、统一口径、统一标准。
四、 教练员必须随车培训学员,如有违反,出现责任,由责任人承担一切赔偿。
五、 教练员在教学期间,不得从事迷信、赌博等非法活动,不准酗酒谩骂,打架斗殴。
六、 教练员在教学期间,不准饮酒或饮酒后教学,驾车时不准吸烟,如有违者予以辞退处分,造成人身安全事故、公私财产损失的,赔偿一切经济损失,涉嫌犯罪的,移交司法部门处理。
七、 教练员严禁接受学员的吃、请、送、贿,如有违者予以辞退。严禁向学员索要财物,如发现立即辞退,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的,除移交司法部门处理,公司保留追诉、追偿的权利。
八、 教练员每天应将学员的训练科目、内容、时间等情况进行如实登录,严禁弄虚作假。
九、 教练员在实施教学计划时,应根据教学内容编写符合教学要求的教案,采用适当的教学方法,对优秀教案和先进的教学方法实行推广。
十、 公司重视优秀教学成果奖励工作,对于在教学中做出优异成绩的教练员,予以表彰奖励,对于违反教学纪律和规定,达不到培训质量要求或造成教学事故的教练员,视情节轻重予以警告、记过、辞退等处分。